冤呀
现在全厦门市提倡创建文明城市,全体市民动员,我由于前期非法载客被罚,受到领导的深切教育(一失足成千古恨)。一心想为厦门创建文明城市出一份力。我想,从哪犯的错误,就从哪做起,我想到了前期雪灾时司家车们的‘绿丝带’活动,及免费给大家搭顺风车,如果去哪办事情,路上有人要搭乘顺风车,我便会带他们一程,做我力所能及的事吧……也算对得起(一失足成千古恨)曾经关心和帮助我的人。2008,07,09日晚17:30左右,我从新安去霞阳商场买东西,在新安村口带了一个搭顺风车的女孩子,走到小学路中的地方,路边有俩人(夫妻)招手我便停下车,他们问我要去哪,我说去霞阳,他们便上了车,我并没有跟他们说要收费呀。车刚一走,一辆警车跟了上来,乘车人问我说:警察,怎么办呀,我就说是你朋友吧。我说不用了,你们是搭乘顺风车的,我又没有收费你们就跟他们说明是搭乘顺风车的就可以了。警车向我按了几下喇叭,我马上把车子停在了路边,运管同志过来一看我车上有人坐,并且我不认识,便把我又当成了非法载客,我前段时间刚刚被罚(一失足成千古恨)被教育,深知其害呀。而且是感受很深,一心想为社会做点事,来回报当时大家对我的帮助和关怀。想不到却又被当成非法载客,上一次是我一时糊涂,我马上承认,接受惩罚接受教育。可这次……可不能屈打成招呀……是自己的错,就要面对惩罚,不是自己的错,就要说理……大家说呢!
附: 他们这样作的乘客笔录:司机要以新安到霞阳每人一元的价格收费,并让坐车人签完字就可以走了。这边的人大家都知道现在新安到霞阳的价格是2元,而他们却写每人一元让人家签字,而坐车人为了不当误时间,竟然签字了……我晕。他们就是自己写好了诱导乘车人签,甚至连价格上涨都没弄清,还按照‘惯例’走……试问一下,乘车人明知现在的车价都是2元而笔录写的是1元,却还是迷迷糊糊把字给签了,这不是诱导反应是什么……最关键的是我根本没有收他们的钱,也没说过要收他们的钱,也没想过要收他们的钱,更不会跟他们说什么1元2元的了……
http://www.fszw.cn/news/2005101403.htm
我深切的恳请领导明查此事,还我一个清白……
2008 07 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