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是引用水中龙在2004-07-01 13:43:41的发言:
个人观点:
1、不管是电信公司内部管理混乱还是其它原因,人家向你追缴欠费是正常的,只要你拿得出凭证就什么问题都没了。但问题就在于你把消号凭证弄掉了,所以你就变得没理了(从法律角度来讲),那么你就不要在这个问题上再纠缠不休了。
这个观点我觉得不太对。因为时间隔得太久了,客观上说能够举证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了。你说有几个人能够把这种凭证保存着几年时间之久?即使是在这个问题上,我觉得也还有纠缠的余地,比如说:
如果客户(就是楼主)确实存在欠费未清的情况,那么电信为什么要等到事隔两三年之后才提出追讨欠费?这本身就不对。按照电信的规定,欠费一两个月就要停机催缴了,不可能拖到几年之久。连法律责任都还有个诉讼期限呢。如果这种做法可以成立,那么,换做我是电信,我是不是可以等个十几二十年的,然后再向你讨要欠费及滞纳金?你说你交清了?那么请出示你的证明。除非你的电话永远不报停,否则我都可以这样做。你觉得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?
我觉得这个问题即使是对簿公堂,也还可以和他们据理力争。这种收费凭据不可能保存那么久,如果这样都可以,那么改天电力局是不是也可以告我三年前的某个月没交电费了?